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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兩岸論壇 屏鄉代主席遭中扣押

屏東縣新園鄉代會主席張和明四天前到中國廈門參加「海峽兩岸論壇」的開幕儀式,沒想到他才剛剛踏上廈門碼頭立刻就被中國公安帶走,目前扣押在泉州看守所,同行的其他鄉代覺得疑惑又惶恐。
而法務部剛才發佈新聞稿證實根據福建公安廳的通報張和明的確涉案被捕,但是罪名因為涉及個人隱私法務部不願透露。

拿起兒子的照片,他是新園鄉代表會主席張和明的父親,今年已經八十歲,自從張和明11日在中國廈門被扣押,這個家就只剩他和孫子兩個人,讓他感到很無助。

兒子為什麼回不了台灣,張伯伯不識字,也不知要去找誰查明。而當時跟張和明同行到廈門的鄉代表同樣不清楚,明明是參加全國鄉鎮代表會聯誼會,並且被中國邀請到廈門參加海峽兩岸論壇開幕儀式,怎麼會一踏上廈門碼頭,中國公安就帶走他們的主席。

由於行前已經辦好簽證,也協調中國對口單位接待,張和明被捕已經引起其它鄉代恐慌,質疑中國設局抓人。不過,兩岸目前簽有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法務部15日傍晚證實,已經接獲福建省公安廳通報,張和明是涉案被逮,但因罪名涉及個人隱私,法務部不願透露,將會依兩岸協議,協助家屬做後續處理。

記者 王介村 蔡明孝 屏東報導


(2011-06-15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簡體字文宣招陸客 總統:多用正體

布袋戲偶、蔣中正的畫像和公仔、阿里山茶葉、印有中正紀念堂的手提袋,這些都是店家為了吸引陸客,推出的具有台灣味的商品,就連台灣畫冊的封面上印的也是簡體字。

中國觀光客對台灣提供簡體字服務,有人認為沒有必要,有人覺得看到簡體字比較親切。

搶攻陸客自由行商機,不少商家印製簡體字文宣,菜單也要多加簡體字,就連交通部觀光局網站都有簡體字版本,台北市政府推出的「台北pass」觀光護照優惠摺頁也推出簡體中文版本。

不過對於這種現象,馬總統15號明確做出政策指示

總統府也呼籲民間單位,不需要因為開放陸客自由行,另行提供簡體字菜單和說明,剝奪大陸民眾認識正體字的機會。

記者 黃佩珊 陳信隆 台北報導


(2011-06-15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隱私權vs.新聞自由 大法官將釋憲

在蘋果日報登陸台灣之後大家都很熟悉狗仔隊這個名詞,對他們跟拍採訪的方式也覺得很習慣;不過有一個蘋果記者_王煒博在跟拍藝人孫正華夫妻時踢到了鐵板,因為對方報警
警察就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開出1500元的罰單。
但是王煒博認為此例一開以後大家豈不是都不能採訪了因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而今天司法院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辯論,雙方言詞交鋒分別從隱私權和新聞自由的角度發言,而大法官將在兩個月之內做出解釋。

中華民國憲法史上,首度由個人聲請釋憲召開的憲法法庭,辨論先前蘋果日報記者因為跟拍採訪,被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二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的規定開罰,記者王煒博不服,聲請大法官釋憲,聲請人方面認為,1991年公佈的社維法,對不正當理由的條文及跟追的定義,模糊不清。

內政部代表人始終強調,除非是涉及有公共利益,否則採訪必須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取得同意,不過聲請人認為,媒體在採訪時應享有資料蒐集與內容查證的自由,公共價值有時是在採訪過程中慢慢形成的,社維法禁止跟追,侵害了新聞的採訪自由。

前NCC副主委石世豪、政大新聞系教授翁秀琪和律師李念祖三人也擔任鑑定人,表達看法,石世豪也指出,美國制憲時增訂保護新聞自由條款,就是所謂的憲法時刻,而現在就是台灣的憲法時刻。

這場攸關新聞採訪自由和公眾人物隱私的辯論,從早上九點一直進行到下午五點二十分結束,雙方言詞交鋒,大法官將在2個月內作成解釋。記者陳姝君林國煌台北報導。


(2011-06-16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狗仔跟拍爭議多 釋憲案成指標
狗仔跟拍事件,時有所聞,民眾有"知"的權利,媒體也有"求知"的權利,但狗仔文化充斥,國內外皆然。

國外狗仔跟拍最明顯的例子,是1997年黛安娜王妃在巴黎狗仔隊瘋狂追逐下,車禍喪命;至於國內,民國90年,藝人小S在私人別墅開派對,也被周刊偷拍並報導,但因為與公共利益無關,小S最後在民事訴訟上還打贏官司,另外流行樂小天王周杰倫,也曾經因為不滿被跟拍,不惜在馬路上和狗仔大打出手。

至於政治人物,立委吳育昇也被狗仔拍到和孫仲瑜進出汽車旅館,就算馬上道歉,但形象已經重挫;還有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同樣被拍到和女性友人進出汽車旅館,最後也丟官。

去年7月,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爆出召妓疑雲,雖然壹週刊指證歷歷,但刊出來的跟拍照片,陳致中本人並沒有入鏡,後來陳致中提告,成為官司最多的跟拍案件。狗仔文化,是揭弊防弊?還是揭人隱私,滿足偷窺慾?




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指出,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和一般民眾的確有落差,國外普遍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期待性"較低;另一個判斷的標準是"場合",媒體如果在公開場所跟拍採訪,一般被認為較無侵犯隱私的問題。


憲法既保障言論自由,也保障隱私權,民主國家的媒體號稱第四權, 新聞自由不該動輒得咎被限縮,但被報導者也有"隱私權",兩者經常拉鋸、衝突,孰是孰非,最後往往只能靠司法來給答案,但爭議永遠存在。
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


(2011-06-16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雲端NB成本高於iPad 2 壓縮獲利

【經濟日報╱記者曾仁凱/台北報導】 2011.06.15 04:49 am



Chromebook上市前夕,知名市調機構IHS iSuppli昨(14)日搶先發布拆解報告,售價499美元的三星3G版本Chromebook,總生產成本高達344.32美元(約新台幣9,916元),遠高於iPad 2的260美元。

iSuppli 表示,Chromebook是一台全功能的筆記型電腦,配備12.1吋螢幕、續航力8.5小時的電池、搭載英特爾Atom N570 雙核心處理器、2GB容量記憶體、及16GB固態硬碟等。

光是BOM表(材料清單),所有零件成本就高達332.12 美元,如果加上組裝製造費用12.2美元,估計總生產成本約344.32美元,比iPad 2電腦高約85美元,顯示推出Chromebook的廠商利潤恐遭到壓縮。

【2011/06/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STOCK/STO3/6398823.shtml

IPad2泄密事件 中國法院判三人入獄

IPad2泄密事件 中國法院判三人入獄
2011年 06月 16日 09:06


國一家法院判處三人入獄﹐罪名是在蘋果公司(Apple Inc.)的iPad2正式發售前幾個月串謀從蘋果公司一家關鍵供應商那裡竊取信息。這是有關蘋果公司產品信息泄露事件的最新進展。



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本月早些時候﹐在中國北京街頭﹐一名婦女從一個蘋果iPad2廣告牌前走過﹐她一邊走一邊查看著自己的手機。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說﹐中國一家生產電子產品相關配件的企業的負責人花錢買通台灣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簡稱:鴻海精密)的一名前雇員和當時仍在職的一名雇員﹐以期獲得iPad2相關信息﹐以便生產iPad2的專用保護套。鴻海精密以其商標名“富士康”(Foxconn)為人熟知﹐該公司在中國內地的多家工廠為蘋果公司生產iPad2和其它消費電子品。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通過其在新浪微博的官方帳戶發表聲明﹐宣佈了判決結果。判決書中說﹐深圳市邁拓電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肖承松向鴻海精密前雇員侯鵬娜支付兩萬元現金以換取iPad2的相關信息﹐同時承諾如果提供的信息數據真實﹐日後將生產的產品以成本價銷售給侯鵬娜。法院說﹐去年9月侯鵬娜將兩萬元現金轉交給時任鴻海精密研發部專案組副課長的林克誠﹐以換取iPad2平板電腦後殼的3D數據圖檔。此時距iPad2正式發售還有六個月的時間。

法院說﹐肖承松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林克誠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侯鵬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法庭一位官員拒絕詳細解釋判決結果。記者無法聯繫三名被告就此置評。三名被告的辯護律師的身份無法確定。

蘋果拒絕置評。鴻海精密未就該法院判決結果直接置評。鴻海精密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我們無法對公司內部安全事務置評﹐但富士康對致力於保護公司知識產權以及客戶知識產權的承諾十分重視﹐並採取一切適當措施防止任何違反知識產權的行為。

邁拓公司一名接電話的女士拒絕置評或將電話轉給公司其他人。

蘋果素以嚴格保護產品開發機密而聞名。鴻海精密已成為世界最大的電子產品代工商﹐部分原因在於它保護客戶機密及技術的能力。其客戶還包括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 Co.)、索尼公司(Sony Corp.)和任天堂公司(Nintendo Co.)。

2009年7月﹐深圳鴻海工廠一名25歲員工在被公司一名安全員質詢後自殺。據未經證實的當地媒體報道說﹐質詢涉及一部iPhone樣機的失蹤。鴻海對這名員工的死亡表示遺憾﹐並同意對他的家屬予以賠償。蘋果也說對該員工的死亡感到難過。蘋果一位發言人當時說﹐我們要求我們的供應商尊重所有員工並讓他們享有尊嚴。

寶安區人民法院說﹐在iPad 2發佈之前﹐邁拓就已經開始生產iPad 2保護套並在網上進行促銷﹐促銷網站包括阿里巴巴集團的網上交易平台阿里巴巴網站(Alibaba.com)。阿里巴巴說iPad 2保護套於去年12月在其網站上架﹐並在阿里巴巴收到一個將其下架的“合法”要求後被撤架。這些網售信息是由多家公司上傳的﹐但阿里巴巴未說明其中是否有來自邁拓的信息。

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林克誠“違反與公司的保密協議及保密規定﹐將商業秘密提供給他人使用。肖承松、侯鵬娜採取利誘的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鴻海精密)造成重大損失﹐三人均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Loretta Chao

(更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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