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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中共「社會主義民主」無法掩飾壓迫人民的專制本質

中共「中央」發行的《求是》雜誌,最新一期發表了一篇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三月在全國人大的講話文章,宣稱中國大陸必須走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這條道路也是大陸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確道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把人大制度做好;並堅決反對在大陸實行西方的「三權分立」、「兩院制」、「多黨政治」的民主制度。吳邦國的講話除了證明中共仍自絕於西方民主的主流社會價值,堅持不放棄「一黨專制」的馬、列、毛僵化思維之外,更可以看出中共所謂「社會主義民主」的虛假性。  從法國先哲盧梭提出「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的觀念以後,西方國家所運行的民主政治,不只是一種制度架構,還包含了人民生活所應該具備的個人人身權利,所以西方所講求的民主概念,都是先從道德論出發,希望人民能夠先擁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與思想自由的權利,而後才再從制度論的觀點,要求政府的制度必須確立執行權、監督權和審判權「三權分立」的狀態。因此,西方的民主制度是一個從個人的人身權出發,再到政府制度的構成,它是幾千年來經過各國運作所發展出來的一套國家結構,絕非中共所看到的只是「三權分立」、「兩院制」、「多黨政治」的浮面制度架構。 中共誤認西方民主的價值,主要是受到毛澤東在一九四○年提出的「新民主主義」觀念所誤導,毛當時認為西方所實行的民主,都是以資本家所構成的壓迫階級為主導的「舊民主主義」,所以中共要採取的「新民主主義」,是以工人階級所領導的統一戰線民主聯盟的國家制度,而且這個制度還要採取「民主集中制」,在各級人大代表決定大政方針下,進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個觀念實行之後,由於各級人大代表都是由共產黨所包攬,結果就產生了只有「集中」,而沒有「民主」的偏差現象。 事實上,在實行「民主集中制」以前,中共還是接受西方民主道德論的,可從中共已故元老胡喬木所寫的「胡喬木回憶毛澤東」一書中看出,他在書中說到,「在邊區的人民是享有廣泛民主的權利,不管是工人、農民,還是地主、資本家,都屬於人民的範圍,都享有人權、政權、財權及其他自由的權利,邊區政府要從法律制度上切實保障人民權利的實現。」 這就是說中共在抗日戰爭以前,還沒完全區分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的對立,也對廣泛的人民講求人權和其他的自由權利,所以當時許多大陸人民和西方國家普遍誤認中共是一個民主的改革者,是可以奉行西方民主價值的政黨。只是他們完全沒有料到,毛澤東在坐大以後,竟然是推行「新民主主義」的階級分立制度,甚至到中共「建政」以後,人民還要不斷地生活在階級鬥爭的煉獄中,所有中共叛亂時代所宣揚的「翻身」,最後只有共產黨翻了身,其他人民反而都受到共產黨更大的壓迫,這就是中共實行「新民主主義」民主集中制所帶來的惡果。 只是從一九七九年實行改革開放至今,中共雖然知道文革以前,毛澤東不斷搞階級鬥爭曾經帶給人民極大的痛苦,但他們只願意在經濟層面放鬆控制,人民的政治生活仍得不到任何的鬆綁,人民的人身自由權也無法受到國家的保障,這就是吳邦國所稱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性。所謂「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本質上是跟「民主集中制」裡只有集中、沒有民主一樣,它只有「社會主義」的壓制性,並沒有「民主政治」的人身保障。 就以三月十四日所發生的西藏血腥鎮壓為例,西藏人民過去以來追求宗教信仰自由不可得,他們起而抗爭爭取應有的人身權利,結果卻遭到慘痛的鎮壓,這跟一九八九年的「六四事件」沒兩樣,只要人民起來爭取人身自由權,共產黨根本不會管他們是什麼族群,為了維持共產黨的專政,中共的槍桿子永遠只會對著人民,他們以數槍桿子代替數人頭,這更決定了大陸人民永遠只能生活在被「專政」,而無法獲得人身保障的悲慘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