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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案抓錯人/血掌紋不符 比江案還離譜

瑕疵證人單一指認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重啟偵辦95年林女遭鵝卵石砸死的性侵未遂案,是因比對「血掌紋」才找到真兇,與江國慶案極為類似,江案的軍方當初不知何故,沒有比對許榮洲掌紋,而卷證資料上卻顯示已比對;林女一案更離譜,當初血掌紋比對明明和主嫌柯嘉文不符,檢方仍然採用有瑕疵證人的單一指認,及有限的情況證據,卻起訴精神狀態有點不穩的對象。

江國慶案案發時,在廁所窗戶採到血掌紋一枚,當時軍方將嫌疑人列冊比對,結果無人相符,但名冊中就有江國慶、也有許榮洲,後來重啟偵查,檢察官發現名冊裡有許榮洲,可是內部比對的逐筆資料卻沒有他,是多年證卷遺失?還是當初比對時遺漏?現在已不可考,但血掌紋重新送比對,卻與許榮洲完全相符,檢方才會十分肯定嫌疑人就是許榮洲。

血掌紋也重疊污染

台中地檢署偵辦林女命案,一開始在案發現場疑似凶器的鵝卵石上,也採集到兩隻手以上的血掌紋,而當時血掌紋也出現重疊、污染,經分析後,比對與主嫌柯嘉文不符;只是當時目擊證人的指證,及其他情況證據都對柯某不利,加上柯某供詞反覆、矛盾,沒有不在場證明,檢察官於是捨棄了血掌紋的證據能力。



中國時報  2011.06.18
主觀辦案 無視鐵證─血指紋

馬瑞君/台中報導


 發生在十五年前、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五歲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讓江國慶冤死,直到重啟調查比對現場半枚掌紋才翻案;柯嘉文案如出一轍,若非死者安全帽的掌紋被比對出凶手另有其人,很難還柯男清白。

 江國慶在軍方當年單憑自白且速審速結下,隔年即被槍決;直到去年監察院糾正、軍方提非常上訴,台中地檢署重啟調查後,當年擦抹血痕遺留的半枚掌紋,成為破案關鍵;經重新比對,發現與有性侵女童前科的許榮洲吻合。

 掌紋比對吻合,也是檢方逮捕蘇祥誠的「王牌」,被害人安全帽及機車後把手右側發現的掌紋,證明蘇男確實與死者接觸過,讓他百口莫辯。

 明明在案發現場,都未採得柯男的指紋、血液或其他DNA檢體,卻忽略了被採得的血指紋、掌紋的重要性,當時只要多一些求證動作,不要單依證人片面指控,先入為主的認定「凶手一定就是他!」可能就會發現另有其人。

 柯嘉文的律師周仲鼎則表示,從一審到更二審,法官都全盤採信王姓證人的話,忽略了他證詞的錯誤、可疑之處。而柯嘉文有輕微精神障礙、表達能力不是很好,很容易在第一眼給法官不好的印象,加上他又有其他猥褻犯行,很容易在天平的兩邊,讓法官選擇相信證人的話。

 周仲鼎表示,全案都沒有新證據,都由法官依自由心證來判案,忽略了案件的可議處。法官要判一個人有罪,比判無罪要容易多了,判無罪可能變得「不順應主流」,若不是有明確證據,在模稜兩可下,寧願判有罪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