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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紀雄收賄判11年定讞 今早發監執行

【14:03】
〔自由電子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前法官羅紀雄收賄100萬元被判11年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將他發監執行,羅紀雄為避免長相曝光,刻意戴上帽子、墨鏡及口罩遮掩,他走上囚車時,低頭不發一語。

 羅紀雄原訂在本月17日發監,不過,北檢認為,當初還沒收到判決書等卷證就先發出執行令,在法律上有不同見解,恐有爭議,因此,將發監日期延後,但為避免羅紀雄可能逃亡,由調查局負責監控羅紀雄行蹤。

 羅紀雄日前向檢方提出陳報狀,提到他患有糖尿病及氣喘長達15年,固定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看病,今年5月,他還因氣喘病發,到台大醫院住院治療多日,而且最近醫生還發現他有白內障,可能會有失明風險,加上醫院已經安排好相關醫療檢查,請求檢方暫緩執行,讓他先把身體照顧好再發監。

 不過,檢方認為,監所內有專業醫生駐診,還規劃有病舍,羅紀雄的健康因素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