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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慎因應三戰 研擬適切作為

張承猷/烏日(軍人)  中共近來積極對我實施「三戰」,其中的法律戰由於中共有意將其導向「對台用武」、「師出有名」的依據,因此,在其國內與國際上動作不斷,其圖謀亦益加顯露。事實上,在中共的統戰策略中,任何戰爭發動前首先尋求的就是使用武力的藉口,並為作戰過程中軍事行為合法、合理化,俾能藉由法律戰的運用來辯解己方行為,取得法律鬥爭上的優勢,從而爭取其國內外最廣泛的同情與支持。正因為如此,被中共運用為一種作戰形式,「法律戰」即以法理對抗為主要鬥爭手段,除與軍事戰交相運用並在不受時空限制下經營其戰爭面,例如中共近年致力於「武裝衝突法」的研析,其意圖即欲達到「先法後兵、兵以法行、兵止法進」的功效。 準此以觀,國軍應深刻體認教育與訓練的重要性,進而研擬適合國軍的因應作為,使我軍在未來台海戰爭進行的過程中更能發揮人道精神,進而獲得國際社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