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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在台酒駕 要女友換座位頂罪




tvbs台北 報導



怎麼會有麼誇張的事情!一名自稱香港籍男子,前天在信義區夜店喝完酒,酒駕不慎撞上路邊停車,竟與同車女友換座位,謊稱是女友開車,但過程全被受害車主看見,戳破謊言;馮姓男子表示,自己在香港擔任警察,擔心犯案紀錄讓上司知道,才企圖讓女友頂罪,最後還是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一名香港旅客馮大桂前天和台灣女友來夜店喝酒,結果酒後駕車,意外撞到停在路邊的黑色賓士,到案之後一開始沒說自己的職業,後來才說自己是香港的交通警察。

信義分局三張所長楊國昌:「女性駕駛酒測值0.72,另外她旁邊的友人,男性友人酒測值是0.69,被撞的當事人聲稱,肇事的另一方有替換座。」

原本警察到場時,看到坐在右駕駛座的是蘇姓女子,但後來被撞車主卻說,開車的明明就是坐在旁邊的那一個,警方懷疑是馮大桂叫女友頂罪,追問之下,馮大桂才坦承是怕身分曝光,在台灣犯罪紀錄會被香港發現,但叫人頂罪實在誇張,警方最後還是將這名港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女友做假筆錄吃上偽證罪,雙雙移送法辦,交保候傳。
港警在台酒駕 還要女友頂罪

〔自由時報記者姚岳宏、林俊宏/台北報導〕香港交通警察酒駕擦撞路邊停車,酒測值0.69的他,還跟女友在車內換座位,企圖讓女友頂罪。

自稱香港警察的26歲男子馮大桂,前天在信義區夜店喝完酒,疑酒駕不慎撞上路邊停車,竟與同車女友換座位,再謊稱是女友開車,卻被受害車主戳破謊言;警方訊後將馮某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涉嫌頂罪的蘇女也吃上偽造文書官司,檢察官訊後諭令馮某5萬元交保,蘇女1萬元交保。

香港籍的馮某到案時,一開始沒說明職業,後來才說自己是香港交通警察,哀怨地說︰「香港警方可以查出我在台灣的犯案記錄」,才交換座位由女友頂罪。

26歲港警 面臨重懲

香港警方證實馮大桂是休假警員,但不知他離境,無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違規,都會嚴格處理;香港記者找到馮大桂新界將軍澳廣場的家,沒人應門,大廈保安證實屋主姓馮。

警方調查,馮某母親住在台灣,常往返台港兩地,這次假期來台灣探親;前天凌晨2時,馮某與大他9歲的女友蘇沛臻到夜店「LAVA」喝酒,馮某與蘇女都說,兩人「只喝了幾杯調酒」,離去時由馮某駕駛蘇女轎車準備返家,疑酒後意識不清,不慎擦撞停放路邊的黑色賓士轎車。

剛好車主就在旁邊,聽到碰撞聲馬上回頭要他們下車,但車上兩人遲疑了一分鐘才下車;他們以為前檔玻璃昏暗、外人看不出來,兩人竟在車上互換位置。警方據報到場後,蘇女說「車是我開的!」想攬下酒駕肇事責任。

兩人剛到警局時酒意未退,蘇女還不停向馮某撒嬌說「回去要想我喔!」製作筆錄時,蘇女仍堅稱車是她開的,馮某則以酒醉忘記所有事回答。經酒測,馮某酒測值為0.69,蘇女0.72,不管是誰開的,都達公共危險標準。警方根據目擊車主指述是馮某開車,且馮某酒醒後也承認是駕車者,訊後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