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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訓偽證案定讞執行 北檢同意易服勞務

【1/12 12:31】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總統府前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因為在國務機要費中作偽證,被判刑2個月確定,台北地檢署傳喚林今天上午報到執行,並同意他改服社會勞務。

 林德訓今天上午10時抵達北檢位於台北市貴陽街第二辦公室,由執行科主任檢察官戴東麗開庭,林德訓當庭提出希望改服易服社會勞務,他並指出,可以到醫院照顧病患,或是擔任生態保育巡守的工作,戴同意。

 林德訓因為涉國務機要費案,在檢方偵辦時被羈押53天,而他的服刑總日數,是依他今天報到日起算兩個月,即1月12日至3月11日,經計算後,其全部服刑日為59天,扣除被羈押日後,他必須易服勞務6天。

 庭訊在中午11時55分結束,林德訓緊接著轉往觀護人室填寫相關資料,再等待觀護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