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泰英有罪 李連宋沒事?


劉泰英案說明了國民黨黑金政治的可怕與可恨。資料照片

2003年 06月07日 蘋果日報
劉泰英終於因為涉及十二件舞弊案,昨天遭檢察官求刑十六年;同案被告的還有前立委林明義和蘇志誠胞弟蘇志仁。蘇志仁已逃亡,現正通緝中。
劉泰英案給我們太多感想。首先,站在司法與政治的角度來看,劉似乎已難以脫身。如果今天還是國民黨執政,我們敢打包票,劉、蘇等人肯定沒事;別說被捕了,連汗毛都沒人敢碰一下,每天還是鮮車怒馬,小日子過得滋滋冒油。所以,政黨輪替不只是政治上舊貌換新顏,更給司法機會與勇氣。雖然是遲來的正義,總比永遠不來好。

共犯結構難脫干係
其次,劉案說明了國民黨黑金政治的可怕與可恨。除非國民黨拿出證據來證明他們的黨產已正確處理掉,否則明年絕不可再選他們執政,以免黑金復辟。國民黨只要黑金文化一息尚存,拿到政權後一定會出現更多的劉泰英。
再說,國民黨以前的「黨國資本主義」是以公私不分、沾親帶故、國庫通黨庫的體制在運作。大家金錢上黑來黑去沒有管制、沒有義理,亂七八糟,才有興票案、劉泰英案、台綜院等問題。所以,站在納稅人立場,我們有權利要求知道興票案和台綜院的金錢流向和誰該負法律責任。不能說國民黨不追究就沒事了。小偷偷了我的錢,被警察抓到,我能說我愛被人偷、被偷極爽,所以不追究,檢察官就放棄嗎?這是公訴罪,不能私相了了。
一句話,劉泰英有罪,李連宋就沒事?就算沒有興票案,這一狗票「共犯結構」脫得了干係嗎?連還說國民黨黑金是李登輝搞的,就像鄧小平把文革賴給四人幫一樣無恥。(鄧曾任反右辦公室主任)

鐵腕辦案以消民怨
阿扁政府三年來,除了行政當局清廉外,其他乏善可陳,面對明年大選一定要鐵腕辦幾件大案才行;劉泰英是條大魚,可以牽出一大串,所以辦劉有許多邊際效益。人民也期望政府辦出像拉法葉艦、尹清楓、興票、劉泰英、蘇志仁等大案,以消人民心頭怨氣。如果還虎頭蛇尾,阿扁明年可以不必選了。
最後,千萬不能讓劉走伍澤元路子:裝病保外就醫、選上立委、落選逃亡出境。伍澤元是台灣司法之恥,是世界級大笑話,也是全民的敷天大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