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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判賠1億7千萬 邱鏡淳向監委陳情

【1/7 12:27】


記者蔡孟尚/竹縣報導〕監察委員余騰芳、馬秀如今天上午到新竹縣尖石鄉巡察並受理陳情,現場陳情動作最大的不是當地原住民,而是縣長邱鏡淳,他認為高等法院判決縣府需為27年前的新壽購地案賠償1億7000萬元,是「法官不瞭解地方事務!」

 兩位監委上午原受理六件當地原住民的陳情案,工作人員在第六案結束後開始收拾會場時,邱鏡淳帶著縣府官員和林光榮、趙一先兩名縣議員拿臨時製作的陳情海報走進會場,拜託兩名監委「主持公道!」

 邱鏡淳說,27年前新竹縣府標售位於新竹市的舊縣立圖書館房地以商業區不動產辦理標售,新光人壽以6600多萬元得標,但後來市政府竟將這處土地先是指定為機關用地,接著又核定為市定古蹟,導致新光人壽無法開發利用,因而向縣府提告,高等法院更三審判決縣府要賠償1億7000萬元。
 
邱鏡淳說,他上任後陸續上訴和聲請再審,但被最高法院駁回,當初是市政府變更土地用途才導致新壽無法開發,如今卻要縣政府拿1億7000萬的新竹縣民納稅錢出來賠,他認為相當不合理,而且懷疑法官可能不懂地方行政事務,才會做出這種判決。

 他還請縣議員林光榮、趙一先拿著寫有「竹縣拒當冤大頭」、「竹縣拒買單」等抗議字句的海報,一起向監委表達地方對此判決的不滿。

 監委余騰芳說,邱鏡淳為了全體縣民的權益,放下身段向監委陳情,令人感動,會把全案帶回瞭解﹔他也感慨的說,新竹縣、市分家後迄今仍有許多分產糾紛要處理,難為擔任父母官的邱鏡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