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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通過 晚上10點後租片不算一天

ERANews 【09:56】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通過《錄影節目帶出租業者與會員間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草案,未來若消費者在晚上10點後租片,承租日應從隔天算起,最快下個月起就能實施。 民眾反映,下班後前往錄影帶店租片已經是晚上10點、11點,隔天起床租期直接從「3天2夜」變成「2天1夜」,但帶子根本還沒看過。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昨天表示,考慮消費者交通往返時間和影片平均片長,未來若消費者在晚上10點至12點這段時間租片,承租日將從隔天算起。不過,消費者若在這段期間租片又還片,仍視為租期一天。 此外,民眾若在業者營業前歸還片子,也視為在前一天歸還,不算逾期。例如影片在22日到期,消費者只要在23日店家營業前將影片投入還片箱,便不算逾期,但未設還片箱的店家則不在此限。 邱惠美說,這項修正草案只要經新聞局公告後即可實施,最快下個月起就會正式上路。